生活 明年四月起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

明年四月起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廖睿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

  《通知》从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检测与应急能力、优化提升城市供水服务、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方面,要求各地升级改造水厂工艺,组织城市供水企业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要求,开展水厂净水工艺和出水水质达标能力复核;加强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对影响供水水质、妨害供水安全、漏损严重的劣质管材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管道,应结合燃气等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加快更新改造。

  据了解,《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我国开展饮用水水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15年。

国普网

国普网视

国普网视(国普网)是以资讯、图片、视频发布为宗旨的融媒体平台,致力于展现视线里的中国,用多元的视角和丰富的内容,为公众呈现一个真实、鲜活、多彩的中国。目前,国普网视与多家国家级社团联合开通了三农、中医康养、拥军爱警、丝路文化等行业频道。
1、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2、凡本栏目注明“来源:国普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栏目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栏目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应在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普网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栏目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58077056

在线咨询: QQ交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