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已追责问责近2900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已追责问责近2900人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高敬)20日,6省份和2家央企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至此,第二轮前五批督察的26个省份和6家央企已公开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累计追责问责2879人。

这是记者20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的。

据了解,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

根据当天的通报,吉林省对11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涉及长春市绿园区违法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辽源市对“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监管不力等。

广东省对7个党组织、44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涉及中山市水污染防治失职失责问题,清远市垃圾处理失职失责问题等。

黑龙江省对355名责任人追责问责,涉及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沾河公司保护森林不力致小兴安岭林地大面积被毁,绥化市黑土地保护不到位、违法占用黑土耕地问题等。

贵州省共对42个党组织、责任单位,142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涉及到毕节市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六盘水市盲目布局焦化项目、“两高”企业违法问题突出等。

陕西省对16个责任单位、10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涉及咸阳市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不力、渭南市潼关县双桥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3个责任单位、6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涉及中卫市中宁县北部山区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无序发展、违法排污多发问题等。

中国有色集团对3家企业党委按照相关规定扣减2021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对1家企业经营绩效考核降级,对1家企业党委进行问责;对1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团所属相关企业党委对涉及有关问题的7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追责问责问题涉及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节能降耗推进不力等问题。

中国黄金集团目前已对15家责任企业的50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涉及桂黔滇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部分企业推进矿山绿色开采和修复治理工作不力等问题。

目前,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等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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