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守法的中学生。2024年5月16日,梁山县实验中学联合梁山县公安局举行法治进校园活动。
出席活动的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闫新福,凤凰山派出所所长马海磊、副所长刘峰,治安大队派出所基层基础业务指导中队长马海生,交警大队民警邓丽,实验中学校长张超鲁,副校长陈功明、王定国出席活动。实验中学三百余名师生参加会议。
张超鲁校长特别强调,开展法制教育可以营造出一种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让师生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这种文化氛围的营造将有助于学生们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行为习惯,为其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马海生队长为大家分享了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大大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意识。他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方式,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为同学们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刘峰所长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结合校园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列举了中小学生群体中常见的不良行为,讲解了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的关系,以案释法,帮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常见的类型和危害,以及如何拒绝校园欺凌,引导学生珍惜同窗友谊,避免祸从口出,做到谨言慎行,不恃强凌弱,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法制教育宣讲会的开展,拓宽了学生的法律视野,引导学生进一步规范自我言行,提高了学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希望实验学子以此次法制宣讲会为契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实验中学也将继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法制宣讲活动,牢筑校园安全防护网,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陈功明 张心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