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11个部门联合出台
《关于做好现役军人父母
优待工作的措施》
涵盖
养老服务、生活保障、医疗健康
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法律服务
和荣誉激励等七个方面
为现役军人父母
提供多项特别优待
将从今年9月10日起施行
养老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能、高龄等情况的现役军人父母,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并优先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及定期探访关爱服务。独居、高龄、失能等情况的现役军人父母可优先申请安装“邻安康”长者守护设备,纳入重点关爱对象,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响应。
生活保障
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现役军人父母,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应救助。
医疗健康
现役军人父母可享受门诊、取药、缴费、住院等“四优先”服务,优先签约家庭医生,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服务。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住房保障
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或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现役军人父母给予优先支持,农村宅基地申请亦纳入优先审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