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江勇作出逮捕决定

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江勇作出逮捕决定

中新社北京2月11日电 (谢雁冰 李京泽)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通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作出逮捕决定。

周江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江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周江勇生于1967年9月,浙江宁波人,曾任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周江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他还被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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