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今起施行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今起施行

由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今天(15日)起开始施行。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李雪莹:修订后的《办法》不仅增加了网络平台运营者,还增加了多项数据安全相关条文,对数据安全的重视程度更高、覆盖对象的范围更广、审查指标更加量化。

专家表示,《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中国计算机学会安全专委会常委 范渊: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

《办法》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黄敏:数据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重点防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供应中断对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科技等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连续性的危害。

 
国普网

国普网视

国普网视(国普网)是以资讯、图片、视频发布为宗旨的融媒体平台,致力于展现视线里的中国,用多元的视角和丰富的内容,为公众呈现一个真实、鲜活、多彩的中国。目前,国普网视与多家国家级社团联合开通了三农、中医康养、拥军爱警、丝路文化等行业频道。
1、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2、凡本栏目注明“来源:国普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栏目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栏目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应在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普网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栏目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58077056

在线咨询: QQ交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